各分会:
为切实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院工会决定,寒假前对我院困难教职工予以补助慰问。
一、补助慰问范围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60元以下者;
2、本人或供养的直系亲属(无工作单位)患有重大疾病(本年医疗费用超30000元以上者);
3、特殊事故(如火灾、交通事故等)造成重大损失者。
二、补助慰问标准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60元以下者,给予一次性慰问补助800元;
2、职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视情况给予500-1000元的慰问补助。
3、家庭发生失盗、失火等重大意外事故,视情况给予500-1000元的慰问补助。
4、对身患重大疾病的职工,给予1000元慰问补助。
慰问补助困难职工体现了学院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各分会接到通知后,应认真调查研究,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提出补助意见,并于2015年12月22日前报工会余洋。
院工会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