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由5人组成
主任:陈代华
委员:王琴、李珂、陈娜、卓玉萍
二、工会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分工及职责
陈代华同志 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主持女职工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女职工委员会会议和妇女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妇女组织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和总结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抓好女职工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女职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了解和分析女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并保管女职工档案资料及印章管理,按时向院党委、上级组织报告工作等。
卓玉萍同志 任维权、扶贫委员:负责妇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利,并组织实施;负责接受女职工的申诉,并及时向院党委汇报,积极为女职工伸张正义,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探视生病女职工、救助贫困母亲等相关工作。
陈 娜同志 任宣传教育委员:负责妇女工作的宣传教育;负责学院妇女组织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负责女职工“芙蓉杯”岗位竞赛活动开展的具体工作。宣传好人好事及先进模范人物;负责女职工委员会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撰写,作好对外宣传工作。
王 琴同志 任文体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女职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配合学院党、政组织开展节日庆祝活动和各项有益女职工身心健康及促进业务进步的特色文体活动(如说课比赛、演讲比赛、手工作品展、卡拉OK赛等);加强各部门之间以及与工会、共青团组织之间的联谊,推进交流与合作;向党组织推荐女性人才。
李 珂同志 任计生保健委员:根据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指示精神,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增强教职工计划生育的政策意识和自觉性;负责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调查摸底,严格执行计生政策;加强对育龄妇女的科学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计划生育各类档案;负责女职工的“三期”保护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