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生病住院慰问和特殊困难补助是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工会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关心教职工生活,给教职工送温暖的具体行动。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本着上为学院分忧,下为教职工排难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及时为病号教职工送温暖,尽量解决个别教职工的特殊困难。对于生活奢侈浪费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生活困难的,则不给予补助。
二、办法:
(一)教职工生病住院慰问和特殊困难补助,实行院工会和分工会两级管理。慰问金和补助金从福利费开支。
(二)教职工生病住院,由所在分工会向院工会报告具体情况,填写《张家界航空职院职工慰问金申领表》,报院工会审批。慰问金标准500.00元/人次。原则上一年内同一疾病多次住院只慰问一次。
(三)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范围及标准
1.教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每年给予800.00元的一次性特殊困难补助。
2.教职工本人及家庭发生意外的事情,如家庭人员或本人生病、死亡、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造成生活困难的,给予500—1000元的特殊困难补助。
(四)特殊困难补助程序:
1.本人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填写《张家界航空职院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2.户口不在学院的职工,提供户口管理部门家庭困难证明。
3.分工会调查核实提出特殊困难补助教职工的生活水平情况及发生困难的原因,提交分工会讨论通过。并签出意见,报院工会。
4.院工会审核批准。
5.院工会办公室负责特殊困难补助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特殊困难补助档案。
(五)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2015年12月4日
附1:张家界航空职院职工慰问金申领表
附2:张家界航空职院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附1:
张家界航空职院职工慰问金申领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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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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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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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大写: (小写:¥ ) |
经办人: |
分工会: |
审核: |
审批: |
附2:
张家界航空职院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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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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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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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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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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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补
助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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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金额 |
大写: (小写: ) |
分
会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院
工
会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